--[实时提供-国际机票、国内机票预定 24小时预定热线:0755-83629172 免费送票]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、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、入境证件的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其护照、出境、入境证件应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:(1)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的;(2)公民持护照、证件招摇撞骗的;(3)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的。
电子客票 | 订票技巧 | 民航新闻 乘机知识 | 旅客服务 | 法律法规 机票知识 | 机型介绍 | 飞机知识 订票知识 | 国内机场 | 国际机场 各国签证 | 签证常识 | 签证表格 出国常识 | 出国定居 | 关于护照 旅行知识 | 旅游新闻 | 各地风俗 旅游保健 | 旅行交通 | 旅行备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