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需材料:
1.护照 1本 1份 A、护照有效期为半年以上,客人必须在最后一页亲笔签名B、护照须在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海南四省,非以上四省者,须提供上述四省区的有效暂住证,并提供复印件两份
2.照片 3张近期二寸彩色照片(照片背后需签名)
3.身份证1份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(提供原件查验)
4.户口本1份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(提供原件查验)
5.名片 2张所提供的地址、电话、姓名必须正确真实,可以联系到本人
6.营业执照1份 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
7.中方派遣信1张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、公章、负责人签名;须有供领馆查询的地址、电话
8.日方邀请资料1份包括身元保证书、招聘理由书、滞在预定书、申请人名单,其中行程表安排必须有效(身元保证书必须盖有邀请公司的公章及负责人的私章)
9.日方担保人资料1份 a 担保人为已办理法人登记的企业、社团时提供登记簿誊本(如果邀请方是日本的上市企业,可以用会社四季报中该公司部分的复印件代替登记簿誊本。b 担保人为未办理法人登记的社团时提供现在事项全部证明书。(营业执照公证书)c 担保人为个体经营者时企业概况说明。d担保人为大学教授并因文化交流目的邀请时在职证明.
10.申请表1份所涉及的内容必须如实全部填写
11.签证名单表1份所涉及的内容必须如实全部填写
办理须知:
1、付款规定:产品确认以后请在24小时内付款。
2、以上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,准确签证的价格及资料以当天实际情况为准。
3、签证所需工作日是指客人的护照进入领馆受签开始计算的时间,即领使馆签发签证的正常处理时间(周一至周五),但如遇特殊情况如领使馆内部人事调整、节假日等,有可能会延迟签证签发的时间,因发生此等情况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4、本公司不受理代办护照服务。如需要办理护照可直接咨询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。(深圳市公安局出入镜便民网)http://www.sz3e.com/sz3e/default.aspx。
5、请根据签证有效期,选择出行日期。领馆有保留对客人面试的权力,以及收取不同数额押金的权利;提供材料必须真实,递交领事馆的所有资料领馆均不予退回,材料不实或不详细,拒签将由客人负责;
注意事项:
1.夫妻同行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。
2.在日亲属必须持有三年以上居留资格才可以本人作担保。
3.国费留学生邀请父母、配偶、子女赴日时若能提交过费留学证明书或奖学金受给证明书
4.在日亲属为留学生且在校常勤教师做担保人时,可省略8、9项。
5.受理时间一般为8个工作日,最长30天.领馆有保留对客人面试的权力;
6.提供材料必须真实,如因为面试时材料不实或不详细,拒签将由客人